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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零承诺是一把什么样的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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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四条红线,置于篇首而不置于篇末——四条同时成立,缺一条这篇就是废的。

第一条(投资与商业决策红线,最高规格,写在最前面):本篇是认识论体检,不是投资分析,不是 ESG 评级,不是购碳决策依据。 本篇会引用标准文件、公司承诺数据库、碳信用研究方法学争议与监管文件,指出其中「数字怎么来、判据谁批、什么算数」的每一环。任何把本篇某一段读成「该买」「该卖」「这家公司环保是装的」「这家公司应该被制裁」的读法,本篇明确拒绝。 本篇不评价任何在世从业者、任何公司管理层、任何标准组织员工的能力、动机与诚信;对利益冲突的披露是照登,不是指控。

第二条(防虚无化,写在防升格前面):本篇裁的是「净零承诺」这句话的承重方式,不是减排这件事本身。 减排是真实发生的:EU ETS 强制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下,欧洲电力与工业排放较 2005 年下降约 47%——这是有法律、有核查、有履约记录的真减排;一万一千多家公司通过了 SBTi 的第三方验证;巴黎协定第 6 条正在把国际碳转让做成有相应调整的规则。任何把本篇的口径分析推成「碳核算全是假的/净零全是营销/减排没有意义」的读法,本篇同样明确拒绝。 本篇引用的绝大多数限制条件,是这些标准组织自己写在自己文件里的——把自陈拿来当指控,是本篇拒绝的第二种读法。

第三条(防升格):本篇不预测任何公司的减排成败,不预言 2050 年地球升温几度,不裁决任何碳信用项目的具体对错,不重做任何单一研究的结论。 本篇只裁四件到 2026 年 8 月 2 日为止可以查证的事:「排放」这个数在写下来的标准里怎么算、谁来批、什么算数;「净零」这个词在 2015 年、2021 年与 2026 年三份文件里各指什么;碳信用把什么记成了什么;以及承诺与减排之间有没有人在对账。

第四条(医学与民生边界):本篇不提供任何健康、用药、生活建议,也不对任何个人、家庭、社区的碳排放承担责任归属判断。 「个人碳足迹」算不算数、该不该算,本篇不裁。

核验图例(全篇通用):[一手逐字] = 主笔取回原文全文或官方数据文件逐字比对;[多源交叉] = 权威文献或官方文件转引逐字,原始正文未取回;[有争议] = 单侧举证或口径不一致,明确不作承重;[需亲核] = 仅题名与元数据经核实,只作背景不作承重;[我们的断言] = 本篇自己的推论与算术,不冒充文献结论。

去重与分界声明(八条)。 本库已有 175 篇,本篇进入的是一块完全空白的地。全库检索实测(python 逐词扫描,656 万字符,不用 grep——runbook 已记 ugrep 对大文件会静默失灵):碳核算碳信用碳抵消GHGScope 3SBTi碳中和温室气体碳排放碳足迹Verra漂绿碳市场气候目标——十四个词在整个 docs/ 树里命中全部为零净零 命中 1 篇、NDC 命中 3 篇、减排 命中 8 篇,逐条核对后确认全部是核聚变篇与微塑料篇的无关注脚。分界如下:

  1. 气候临界点/盖亚篇分界最紧,因为它是本库唯一的气候篇。 那篇审气候系统科学——临界点、反馈、盖亚——审「地球会不会翻转」;本篇审碳会计与承诺制度——一个数字怎么算、一个承诺怎么批——审「账本会不会算对」。气候科学、临界点、冰盖、季风这些内容一格不碰。
  2. 核聚变篇分界: 那篇审能源转型的技术时间表(Q 值会计学);本篇不碰任何能源技术,只审排放数字的会计学。
  3. 计量学篇是谱系关系而不是内容重叠。 那篇是本库首篇正面范本——「尺子被做对」的制度:定义可复现、不确定度随行、尺子送出去比。本篇是同一个谱系的另一面:判据在场而口径缺席——承诺写下来了(判据在场),但那个数怎么算、谁来批、什么算数(口径缺席)。两篇共用一把元尺:「定义能不能让任何人都能复现」——SI 的回答是「能」,碳核算的回答是「部分能、部分由报告人自选」,差异本身就是本篇的裁决对象。
  4. L5 篇分界写死,因为「判据在场而口径缺席」这把新尺的首用者是它。 那篇的共用动作是「把一道『边界要不要取消』的是非题,读成一条『还差多远』的进度条」,落点是没有人在朝那个终点报进度,独占动作是边界由被测方自己写。本篇不重复这个动作。本篇的共用动作是「把一个『怎么算、算不算、谁批』的选择题,读成一句已经做完的陈述」,落点是判据写下来了、批的人换了、而没有人公布承诺到减排的对照表。区别可以一句话说清:L5 是没人写判据、边界自定;本篇是判据写得极细、口径由承诺人自选、判据本身在三年里被造尺人改了两次
  5. 动物意识篇的「判据全公开」成镜像。 那篇是判据公开而答案未知;本篇是判据公开而口径自选。不引用那篇的任何证据。
  6. AI 评测篇是同一动作的两种制度。 那篇审「被测方自己修尺子」(SWE-bench 退役);本篇审「造尺人自己改判据」(SBTi 2024-04-09 声明与 V2.0)。两者都不重做,只在第九节收口处交叉引用。
  7. 测量代理性篇分界在指标层。 「指标被当成目标本身」(Goodhart 动力学)归那篇;本篇不做古德哈特分析,只做分母还原与判据追责——「这个数是谁选的、选的依据是什么」。
  8. 本篇的国别边界: 国家层面只做巴黎协定、UNFCCC 与联合国体系的官方文件;中国碳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任何单一国家的国内碳市场细则不在本篇范围,相关段落列为诚实空位。

〇、母裁决:五件事,一个落点

这个题材的争论几乎从不发生在同一个问题上。一侧说「全球已经有几万家公司承诺净零,覆盖了全球 GDP 的九成,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集体行动」;另一侧说「净零承诺全是漂绿,碳信用是赎罪券,账全是自己算的」。两句话都能找到官方文件支持,而且它们引用的常常是同一批文件。

第一件:碳核算与净零承诺是真实运转的制度,而且大得可以逐条核对。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自称「为世界上几乎所有公司温室气体报告项目提供核算平台」,并给出一个可核对的数字:2016 年,回应 CDP 问卷的财富 500 强公司中 92% 直接或通过基于 GHG Protocol 的项目使用它[一手逐字](GHG Protocol 标准页)。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的官方仪表盘在 2026 年 7 月的快照上写着:13,906 家设有目标或承诺的公司,其中 11,616 家已验证目标,2,712 家设了净零目标,2,448 家处于有效承诺状态[一手逐字](SBTi 目标仪表盘)。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是一个有法律强制力的对照系:覆盖能源部门与制造业约 10,000 个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有专门的监测与报告法规(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18/2066),2024 年起还覆盖海运[一手逐字](欧盟委员会 EU ETS 覆盖范围页)。这不是墙上的口号,这是三套在运转的机器。

第二件:公司「排放」这个数,在 Scope 3 段不是被测量出来的。 GHG Protocol 的《企业价值链(Scope 3)核算与报告标准》把 Scope 3 分成 15 个类别——采购的商品与服务、资本货物、燃料和能源相关活动、上游/下游运输与分销、运营中产生的废弃物、商务差旅、员工通勤、租赁资产、售出产品的加工/使用/生命周期末处理、特许经营、投资[一手逐字](Scope 3 标准 §5.4)。同一个标准自己写明:Scope 3 数据收集的挑战包括依赖价值链伙伴提供数据、对数据收集与管理实践的影响力较低、对二级数据需求更广、对假设和建模的需求更广,并逐字承认「这些数据收集挑战构成了范围三核算的不确定性」(these data collection challenges contribute to uncertainty in scope 3 accounting),随后给出那句在本篇看来是全篇最关键的自白:「只要清单数据质量足以支持公司的目标,范围三核算中较高的不确定性是可以接受的」(higher uncertainty for scope 3 calculations is acceptable as long as the data quality of the inventory is sufficient to support the company’s goals)[一手逐字](同上,§7.4)。官方配套的《Scope 3 计算技术指南》把五种计算方法列出来,其中最常见的是支出法(spend-based method)——按购买商品与服务的经济价值乘以行业平均排放因子,即「每货币单位平均排放」[一手逐字](Technical Guidance for Calculating Scope 3 Emissions §1.2)。而双重计算在标准里被白纸黑字承认为固有属性:「这类双重计算是范围三核算的固有组成部分」(this type of double counting is an inherent part of scope 3 accounting),因此「范围三排放不应跨公司加总以确定某一区域的总排放」[一手逐字](Scope 3 标准 §9.6)。把这三句放在一起:一个公司对外报的那个「碳排放」大数,在它最大的那一块(Scope 3)里,是估算、是行业平均、是花钱数据乘出来的,而且标准自己说这可以接受、又承认它不能加总。

第三件:SBTi 把判据写得极细,然后在三年里被造尺人自己改了两次。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发布的《企业净零标准》V1.0 把公司净零定义为「将范围一、二、三排放降至零或降至与合格 1.5°C 路径下全球或部门层面净零排放一致的残余水平,并在净零目标年中和任何残余排放」[一手逐字](Net-Zero Standard V1.0, p.8),它的 C12 条款逐字写:「碳信用的使用不得被计入公司近期或长期科学碳目标进度的减排量。碳信用只能被视为中和残余排放(见 C28)或资助其科学碳目标之外的额外气候减缓(见 R10)的选项」[一手逐字](同上,C12)。它的中和条款写着「尽管多数公司通过其长期科学碳目标至少减排 90%」[一手逐字](同上,2.3 节)。然后:2024 年 4 月 9 日,SBTi 董事会发布声明,逐字宣布「SBTi 已决定将环境属性证书(EAC,含碳信用)用于范围三减排的用途扩展到现行限制之外」[一手逐字](SBTi 董事会声明 2024-04-09)——次日内部员工公开信与一名技术咨询组成员的辞职随之而来;2026 年 6 月 11 日,SBTi 发布 V2.0,逐字宣布「净零目标对全部公司而言是可选的」(net-zero targets are optional for all companies)[一手逐字](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2.0, June 2026, Table 1 说明),碳信用通过一个新的「持续排放责任」(ongoing emissions responsibility)自愿识别计划使用,定位逐字是「作为公司削减碳足迹的补充而非替代」(as a complement and not a substitute)[一手逐字](同上)。写判据的人换过一次立场,然后把自己写的判据改掉了——这是本篇「判据在场而口径缺席」最硬的一格。

第四件:碳信用把「别处不排」记成「我的减了」,而关于这个「记」字,两边都有一手文件。 碳信用的官方定义(ICVCM 核心碳原则定义文档)是:「由碳信用项目签发的可交易无形资产,代表对大气造成的、相当于一公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减排或移除」,其计算是「基线情景下的排放或移除量,与缓解活动实际发生的排放或移除量之间的差,再加任何泄漏调整」[一手逐字](ICVCM Definitions, 2024-01)。关键就在这个「基线」。学术侧(Peer-reviewed 全文或官方摘要,见第五节的逐字):Badgley et al. 2022(Global Change Biology)测出加州森林抵消项目系统性过度签发 3,000 万吨 CO2e(29.4%),价值约 4.1 亿美元;West et al. 2020(PNAS)测出巴西亚马逊自愿 REDD+ 项目的 Maísa 项目签发的 50,000 个抵消里近 40% 可能不具额外性;Probst et al. 2023 预印本(被 GAO 2023 报告转述为「88%」)与其 2024 年最终同行评议版(Nature Communications:「被调查项目签发的碳信用中构成真实减排的不足 16%」)数字不同但方向一致。标准制定者侧(一手):Verra 2023 年逐字反驳《卫报》报道,称其「严重误算了 REDD 项目的影响」,并宣布 2023 年 11 月发布新方法学、由自己主导基线设定过程[一手逐字](Verra 回应Verra 新方法学发布)。学术方说基线被高估,标准方说高估来自合成对照的误算——两边都引用「反事实」这把尺,只是对「项目不发生会怎样」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同。

第五件(落点):承诺与减排之间,没有人在对账。 全球最大的承诺跟踪机构 Net Zero Tracker 自己写明:「没有配套计划的承诺不能被视作可信承诺。目标本身不是气候雄心的可靠代理指标」(a pledge without an accompanying plan cannot be considered a credible commitment; targets alone are not a reliable proxy for climate ambition),并给出数字:达到它「起跑线」最低程序与实质要求的公司只有 7%(90/1,245)[一手逐字](Net Zero Stocktake 2025)。SBTi 自己的仪表盘只记录目标状态(已设/已承诺/已移除),不记录任何排放结果[一手逐字](SBTi 仪表盘字段);SBTi 的年度监测报告复核的是公司自我披露(「公开可得的自我披露数据」,来源于 CDP 问卷与案头研究),不是独立验证的实际排放[一手逐字](SBTi Monitoring Report 2022)。而学术实证(Nature Climate Change 2025,Peer-reviewed)追踪了 1,041 家设有 2020 年到期排放目标的公司:88 家(9%)未达标,320 家(31%)目标「消失」;未达标的 88 家里只有 3 家被媒体提及;目标失败后没有显著的市场反应、媒体情绪变化、环境评分变化或相关股东提案[一手逐字](Jiang, Kim & Lu 2025, Nature Climate Change)。

一个落点。 把这五件放在一起,「净零承诺」这个现象的形状就变了:

它是一把判据在场而口径缺席的尺。承诺是写下来的——判据在场,甚至写得极细(15 个类别、C 编号条款、90% 线、验证流程);但那个数怎么算(选不选 Scope 3、选哪一年作基年、用市场法还是位置法、用支出法还是实测)、谁来批(SBTi 验证、自我声明、审计师、还是谁也不批)、什么算数(碳信用、移除、中和、还是承诺本身)——全由承诺人自选,而且造尺人自己在三年里把判据改过两次。当「判据在场而口径缺席」时,一句承诺与一句「减排已完成」之间,可以同时两边都真——承诺写下了,减排也发生了,只是它们从来没有被同一个账本连起来过。

「还差多少」预设了一个共同的账本。而在写下来的文件里,没有那个账本:有 15 个类别,有两个报告方法,有 3,000 万个碳信用,有 13,906 个承诺——而那个把承诺和排放连起来的对账表,到本篇写作之日,没有任何机构公布过。


一、守真锚:减排制度是真的,而且真到可以逐条核对

本篇裁「净零承诺」的承重方式,不裁减排这件事本身。在动任何一把尺之前,先把三件真的东西钉在桌上——它们的每一句都来自官方文件逐字:

第一件:GHG Protocol 是事实标准,而且它自己这么说。2016 年,回应 CDP 问卷的财富 500 强公司中 92% 直接或通过基于 GHG Protocol 的项目使用 GHG Protocol。它为世界上几乎所有公司温室气体报告项目提供核算平台。」(In 2016, 92% of Fortune 500 companies responding to the CDP used GHG Protocol directly or indirectly through a program based on GHG Protocol. It provides the accounting platform for virtually every corporate GHG reporting program in the world.)[一手逐字](GHG Protocol 标准页)。一个非政府标准做到「世界上几乎所有公司报告项目都基于它」——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可以核对的制度事实。

第二件:SBTi 验证体系是真实运转的机器,连漏斗的数字都公开。 官方仪表盘 2026 年 7 月快照逐字:「设有目标或承诺的公司总数 13,906;已验证目标公司 11,616;净零目标公司 2,712;有效承诺公司 2,448」,并写明「承诺后 24 个月内未提交目标验证的组织会被标记为『承诺已移除』」[一手逐字](SBTi 目标仪表盘)。注意这个漏斗的形状:13,906 承诺 → 11,616 验证(83.5%)→ 2,712 净零目标。绝大多数承诺者走到了验证,而「净零目标」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这个漏斗本身就是第三件裁决的入口。

第三件:EU ETS 是「承诺」领域的全部反例——有法律、有核查、有履约记录、有官方减排数字。 官方页逐字:「EU ETS 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以及北爱尔兰(发电方面)……覆盖能源部门与制造业约 10,000 个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欧盟内部飞行及飞往瑞士和英国的航空运营商。自 2024 年起,EU ETS 还覆盖海运排放」[一手逐字](欧盟委员会 EU ETS 覆盖范围页)。它的监测报告法规是欧盟实施条例 (EU) 2018/2066(MRR),配套的核查法规是 2018/2067(AVR)[一手逐字](EUR-Lex MRR)。而它的减排效果有官方数字:「截至 2023 年,EU ETS 已帮助欧洲电力与工业设施排放较 2005 年水平下降约 47%」[一手逐字](欧盟委员会「关于 EU ETS」页);独立统计口径(Eurostat)交叉验证:「电力、燃气、蒸汽和空调供应部门……自 2013 年以来实现了最显著的减排,相对降幅近 50%、绝对量约 5.03 亿吨 CO2 当量」[一手逐字](Eurostat 温室气体排放账户页)。在自愿承诺世界里,公司自己报、自己核、没人对账;在 EU ETS 世界里,排放有法定监测方法、有认可的第三方核查机构、有配额履约义务——47% 这个数就是从这套机器里出来的。

为什么先钉这三件。 因为本篇后面每一刀都砍在「怎么算、算不算、谁批」上,而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在两个世界里是两套:EU ETS 的世界(强制、有核查、有对账)与自愿承诺的世界(自选、自我披露、无对账)。第三件裁决的全部内容,就是把这两个世界的区别写清楚——不是「一个真一个假」,是「一个有三件套,一个只有前两件」。


二、定义账:「净零」不是巴黎协定的词

这一节问一件看起来最基础、其实最锋利的事:「净零」到底指什么,以及这句话是谁在什么时候写下来的。

2.1 巴黎协定没有「净零」这个词

2015 年 12 月 12 日通过的《巴黎协定》第 4.1 条,是「净零」这个概念的全球源头。它的逐字是:

「为达成第 2 条所设长期温控目标,各缔约方力求尽快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并此后依据现有最佳科学进行快速减排,以便在公平的基础上、在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背景下,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人为排放源与汇清除之间的平衡。」 (Parties aim to reach global peak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s soon as possible … and to undertake rapid reductions thereafter in accordance with best available science, so as to achieve a balance between anthropogenic emissions by sources and removals by sinks of greenhouse gases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is century)[一手逐字](巴黎协定第 4.1 条,PDF 页标 -3-;全文无「net zero」字样)

注意三件事。第一,措辞是「源排放与汇清除之间的平衡」(balance between emissions by sources and removals by sinks),不是「净零」——全文检索「net zero」零命中。第二,时间锚是「本世纪下半叶」(second half of this century),不是 2050。第三,主语是缔约方(国家),不是公司。这三件事合起来的意思是:今天铺天盖地的「公司净零承诺」,是 2015 年之后、由非国家主体把这个国家目标的形状借到自己头上的一件全新事物——「净零」这个词不是从巴黎协定来的,是从后来的标准组织来的。

2.2 标准组织给「净零」下的定义,以及它与「碳中和」的第一次分野

IPCC AR6 WGIII 词汇表(2022)给出三条逐字定义(注意:该词汇表没有独立的「net zero emissions」条目,温室气体全量条目名为「Net-zero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一手逐字](IPCC AR6 WGIII Annex I 词汇表):

Carbon neutrality(碳中性):「一个主体的人为二氧化碳排放被人为二氧化碳移除所平衡的状态。主体可以是国家、组织、地区、商品或服务活动。碳中性常按生命周期评估,包括间接(Scope 3)排放,但也可限于相关方案确定的、主体直接控制的排放与移除。」其 Note 2 逐字:「在某些情况下,实现碳中性可能依赖补充使用抵消来平衡报告主体行动后仍存留的排放。Net-zero CO2 emissions(净零二氧化碳排放):「在特定时期内人为二氧化碳排放被人为二氧化碳移除所平衡的状态。」 Net-zero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净零温室气体排放):「在特定时期内按指标加权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按指标加权的温室气体移除相平衡的状态。其量化取决于所选排放指标与时间范围。」

IPCC 自己的 Note 1 已经画了第一条分界线:「全球尺度上,碳中性与净零 CO2 排放两个词等价;次全球尺度上,净零 CO2 排放一般限于报告主体直接控制或领土责任内的排放与移除,而碳中性通常包含直接控制内外的排放与移除。」——换句话说:对一个公司而言,「碳中和」这个词在 IPCC 的定义里天然允许抵消(Note 2 明文),而「净零」这个词的边界更窄、更强调「直接控制内」。

SBTi《企业净零标准》V1.0(2021-10-28) 给公司净零下的定义,比 IPCC 更窄一步:

「SBTi 净零标准将公司净零定义为:①将范围一、二、三排放降至零或降至与合格 1.5°C 路径下全球或部门层面净零排放一致的残余水平;②在净零目标年中和此后释放到大气中的任何残余排放及温室气体。」(The SBTi Net-Zero Standard defines corporate net-zero as: Reducing scope 1, 2, and 3 emissions to zero or to a residual level that is consistent with reaching net-zero emissions at the global or sector level in eligible 1.5°C-aligned pathways; Neutralizing any residual emissions at the net-zero target year and any GHG emissions released into the atmosphere thereafter.)[一手逐字](Net-Zero Standard V1.0, p.8

它的中和条款(2.3 节)逐字是:「尽管多数公司通过其长期科学碳目标至少减排 90%,仍可能有残余排放存留;这些排放必须被中和,方能达到净零排放和对气候无影响的状态。」(Although most companies will reduce emissions by at least 90% through their long-term science-based targets, some residual emissions may remain. These emissions must be neutralised to reach net-zero emissions and a state of no impact on the climate from GHG emissions.)[一手逐字](同上,2.3 节)

一个重要的纠错登记(任务书级):坊间流传的「SBTi 要求减排 90–95%、剩余 5–10% 用移除」是一个连写说法,在 V1.0 原文里不存在。「至少 90%」出现在两个不同语境(2.3 中和节「多数公司至少减排 90%」;路径章节「到 2050 年经济范围至少减排 90% 决定了多数公司残余排放水平」);「95%」是 IEA 净零情景(NZE)对能源与工业过程 CO2 减排的参考值;还有第三个 90%——C7 条款要求长期目标覆盖至少 90% 的 Scope 3 排放。三个数字、四个语境,没有一个「90–95% 连写」的出处。

2.3 「碳中性」与「净零」的第二条分界线:ISO 14068-1

ISO 14068-1:2023《气候变化管理——向净零转型——第 1 部分:碳中和》是国际标准化组织 2023 年发布的标准(官方预览件可公开取回,正文付费)。它对「carbon neutral」的定义逐字是:

「碳中性主体(carbon neutral):在特定时期内,碳足迹因温室气体减排或移除增强而下降,若仍大于零,余量再由抵消(offsetting)平衡的状态。」[一手逐字](ISO 14068-1:2023 预览件 3.1.1

它的 0.3 节前言把两个词的关系写得更明白[一手逐字](同上,0.3 节):

「次全球尺度上,碳中性常用于组织与产品,实现碳中性通常涉及抵消来平衡主体的碳足迹。对组织而言,净零温室气体排放通常被视为这样的状态:排放已被削减到只剩残余排放,而抵消仅限于移除信用。」 「本标准不处理全球或次全球尺度上净零温室气体排放的要求或建议。」

注意最后一句:ISO 14068-1 只管「碳中和」声明,明确不管「净零」。 也就是说,到 2023 年,国际标准体系里已经形成分工:「碳中和」是产品/组织声明词(可抵消),「净零」是更严格的、要求残余排放+移除的词语——而它恰恰不在任何国际标准的管理范围内。

2.4 「净零」承诺的最低门槛:联合国高等级专家组

联合国秘书长高等级专家组 2022 年 11 月报告《Integrity Matters》给非国家主体的净零承诺写下最低判据(经成员机构 CEEW 官方镜像取回原件)[一手逐字](UN HLEG《Integrity Matters》2022;un.org 原址 404,镜像为成员机构官方重印,内容逐字一致):

「简言之,净零指这样一种状态:进入大气层的温室气体被尽可能减到接近零,任何残余排放由大气中的永久性移除来平衡。」(Put more simply, net zero refers to a state by which the greenhouse gases going into the atmosphere are reduced as close to zero as possible and any residual emissions are balanced by permanent removals from the atmosphere.) 「承诺应含中期目标(包括 2025、2030 和 2035 年目标),并符合 IPCC 或 IEA 净零路径——限制升温 1.5°C 无或有限过冲,全球排放 2030 年前降 50%,2050 年实现净零 CO2 排放,此后不久实现净零温室气体排放。此后须持续维持。」 「一个非国家主体只有在……其长期净零目标已实现、任何残余排放由永久性温室气体移除中和、且根据基于公开数据的可信独立第三方报告经核查时,才应被视为已实现其净零承诺。」

又一个纠错登记(任务书级):任务书预置的「UN 报告要求 90–95% 减排」在该报告中不存在。UN 的量化语言是「as close to zero as possible」+「50% by 2030 / net zero CO2 by 2050」。「至少减排 90%」是 SBTi 标准的数字,不来自 UN 报告——两把尺的刻度从一开始就不同,而它们在公众讨论里经常被当成一把尺。

2.5 「减排」与「移除」的分野:牛津原则

牛津大学净零研究组 2020 年《净零对齐碳抵消牛津原则》(2024 年修订版取回)把「减排」与「移除」的分野写成原则二[一手逐字](Oxford Principles 2024;2020 原版经牛津官方 CDN 取回):

「原则二:在全球净零目标日期前,转向以碳移除抵消任何剩余排放。实现并维持净零的唯一途径是:要么一开始就不排放,要么以持久的移除补偿任何剩余排放。」 「目前多数抵消是减排(emission reductions),它们必要但不充分,无法长期维持净零;碳移除直接从大气中清除碳,可在净零达成后抵消持续排放。」

为什么这一节是全篇的地基。 定义账的全部内容可以压缩成一句话:「净零」这个词在 2015 年不存在(巴黎协定只写 balance)、在 2021 年被 SBTi 定义为「降至残余水平+中和」(含 90% 语境)、在 2022 年被联合国定义为「尽可能接近零+永久移除」、而「碳中和」这个词自始至终是另一个更松的、允许抵消的词。 公众讨论里「公司承诺净零」和「公司宣称碳中和」经常被当成同一件事——它们在写下来的定义里从来不是同一件事,而在 2024 年之后,连 SBTi 自己都开始把「净零」从必选改成可选(见第四节)。


三、口径账:一个公司「排放」这个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这一节问本篇的第二个问题:当一个公司报出「我们去年排放了 X 吨 CO2e」时,这个 X 在标准里是怎么规定的,以及标准自己承认了什么。

3.1 三个范围的划分:来自 GHG Protocol 企业标准

GHG Protocol《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2004 修订版)把排放划成三个范围,逐字定义如下[一手逐字](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

Scope 1(直接排放):「公司将其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产生的排放报告为范围一。直接温室气体排放产生于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例如自有或受控制的锅炉、熔炉、车辆等燃烧排放;自有或受控制的工艺设备进行化学品生产的排放。」(第 4 章) Scope 2(电力间接排放):「范围二核算公司所消费的外购电力的发电排放。外购电力指被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引入公司组织边界的电力。范围二排放物理上发生在发电设施处。」(第 4 章) Scope 3(其他间接排放):「范围三是可选报告类别,用于处理所有其他间接排放。范围三排放是公司活动的结果,但产生于公司并不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范围三活动的例子包括:采购原材料的开采与生产、采购燃料的运输、售出产品和服务的用途。」(第 4 章)

同一个标准里还有两句被引用得很少、但决定一切的话[一手逐字](同上,第 4 章与第 3 章):

本标准精心定义了范围一和范围二,以确保两家及以上公司不会在同一范围中重复核算同一排放。」 「公司至少应分别核算并报告范围一和范围二。

注意最后一句的潜台词:Scope 3 是「可选报告类别」——一个公司最低可以只报 Scope 1+2 就符合标准。 这在 2004 年如此,2011 年 Scope 3 标准发布后仍然如此(SBTi 的 C4 条款规定:相关 Scope 3 排放达到范围一、二、三总排放 40% 或以上时,才须纳入近期科学碳目标[一手逐字](SBTi Criteria V5.3.1, C4))。

3.2 核算边界:权益份额法还是控制法

企业标准第 3 章规定公司合并排放有两种口径,公司自己选一种:「公司报告可采用两种不同的合并口径:权益份额法(equity share approach)与控制法(control approach)。」权益份额法下「公司按其在一项业务中所占权益份额核算该业务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法下「公司核算其拥有控制权的业务 100% 的排放;对拥有权益但不具控制权的业务不计入」,而控制法里公司还要在「运营控制」与「财务控制」两种标准中再选一个[一手逐字](同上,第 3 章)。

这就是本篇「口径跳」的第一个实例:同一个公司同一年度的同一个排放清单,因为选了权益法/运营控制/财务控制,合出来的数可以不同——而选择权在报告人自己手里,标准只要求「说明你选了什么」。

3.3 Scope 2 的两种算法:位置法与市场法,以及官方承认的差异

2015 年发布的《Scope 2 指南》把电力排放核算固化为两种方法,要求符合条件的公司同时报两个数(双重报告)[一手逐字](Scope 2 Guidance 2015):

位置法(location-based):「基于位置的方法反映能源消费所在电网的平均排放强度(主要使用电网平均排放因子数据)。」 市场法(market-based):「基于市场的方法反映公司有意选择的电力(或缺乏选择)所对应的排放。其排放因子来自合同工具——包括双方之间购买出售能源的任何合同(能源与发电属性捆绑),或对属性声明的非捆绑交易。」 双重报告:「在任何以合同工具形式提供产品级或供应商级数据的市场运营的公司,须以两种方式报告范围二排放,并按方法标注各自结果:一种基于位置法,一种基于市场法。这也被称为『双重报告』。」 为什么有两种:「两种方法适用于不同目的;合并使用能更完整地记录和评估电力供应排放的风险、机会与随时间的变化。」

同一个公司的电力排放,因为选位置法还是市场法,可以差出一个可观的量——而标准的设计是让公司报两个数。 实践中「我公司用电 100% 来自可再生电力」这个最常见的营销句,在核算上的意思是:市场法下买了对应数量的可再生能源证书(EAC/REC)——而 2025 年开始的 Scope 2 修订(见 3.5 节)争论的正是:那些证书匹配的时间粒度够不够格。

3.4 Scope 3 的 15 个类别与「估算」的合法地位

Scope 3 标准(2011)把范围三分成 15 个互斥类别[一手逐字](Scope 3 标准 §5.4):

上游 8 类:1. 采购的商品和服务 2. 资本货物 3. 燃料和能源相关活动(不含范围一、二)4. 上游运输与分销 5. 运营中产生的废弃物 6. 商务差旅 7. 员工通勤 8. 上游租赁资产;下游 7 类:9. 下游运输与分销 10. 售出产品的加工 11. 售出产品的使用 12. 售出产品的生命周期末处理 13. 下游租赁资产 14. 特许经营 15. 投资

它对自己数据困境的陈述(§7.4)是这篇裁决里最重的一段话[一手逐字](同上,§7.4):

「由于范围三排放产生于不受报告公司所有或控制的活动,公司在收集数据和保证数据质量方面可能面临比范围一、二更多的额外挑战,包括:依赖价值链伙伴提供数据;对数据收集与管理实践的影响力较低;对数据类型、数据来源和数据质量的了解较少;对二级数据需求更广;对假设和建模的需求更广。这些数据收集挑战构成了范围三核算的不确定性。只要清单数据质量足以支持公司的目标,范围三核算中较高的不确定性是可以接受的。」

配套的《Scope 3 计算技术指南》(2013)给出五种计算方法的官方定义,其中两种是「估计」的正式化[一手逐字](Technical Guidance for Calculating Scope 3 Emissions):

平均数据法:「通过收集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如千克或磅)数据并乘以相关的二级(如行业平均)排放因子来估算排放。」 支出法(spend-based):「通过收集购买商品与服务的经济价值数据,乘以相关二级(如行业平均)排放因子(如每单位货币价值的平均排放)来估算排放。」

而双重计算在标准里被承认为固有属性[一手逐字](Scope 3 标准 §9.6):

「当同一价值链中的两个实体核算同一排放源的范围三排放时,即发生范围三内部的双重计算——例如制造商与零售商都核算双方之间第三方运输产生的范围三排放。这类双重计算是范围三核算的固有组成部分。正因这类双重计算,范围三排放不应跨公司加总以确定某一区域的总排放。」

把 §7.4、支出法定义与 §9.6 放在一起,本篇在第二节的裁决就有了标准的自白作证:公司对外报的那个总排放,在它最大的那一块里,是「花钱数乘行业平均」的估计值;标准自己说较高的不确定性可以接受;标准自己说这些数不能跨公司加总。 而 2026 年媒体与市场讨论里最常见的用法——「全世界的公司加起来排放了多少」「这些公司占了全球排放的 X%」——在标准自己的文本里是被禁止的操作。

3.5 尺子正在被重做:2025–2026 的 GHG Protocol 修订与争议

本篇写作时(2026-08-02),GHG Protocol 的修订正在进行,三条官方时间线逐字如下:

(一)Scope 2 修订进入公共咨询。 2025 年 7 月 14 日,GHG Protocol 独立标准委员会(ISB)以 10 票赞成 1 票反对通过 Scope 2 修订进入咨询;2025 年 10 月 20 日官方启动公共咨询,咨询文件逐字写明两条核心修订:「修订 1(质量标准 4):市场法所用全部合同工具须与所对应能源消费发生在同一小时签发与赎回(有豁免情形)」「修订 2(质量标准 5):合同工具须来自报告方电力消费业务所在的市场边界,或证明对该业务可交付」[一手逐字](GHG Protocol 博客 2025-08-01Scope 2 咨询文件 §5.1,咨询期 2025-10-20 至 2026-01-31)。官方新闻稿逐字:「提案核心是市场法新增小时匹配与可交付性要求,使排放主张与电力消费的时间和地点更紧密对应,以减少双重计算。」[一手逐字](GHG Protocol 博客 2025-10-20

(二)产业界强烈反对。 美国全国制造商协会(NAM)致信(经 Wayback 存档件取回)逐字:「拟议修订使脱碳更昂贵、更不可预测、更复杂……从年度匹配改为小时匹配对所有购买清洁能源的制造企业都是复杂度的巨大跃升……要求 GHGP 不要采纳这些修改,否则将颠覆自愿性无碳能源市场并推高合规与电价。」[一手逐字](NAM 信函);66 家签署方(含 Apple、Amazon、Schneider Electric)的联合信(2026-04,经 ESG Today 报道转引)[多源交叉]:「我们强烈敦促 GHGP 改进现有指南,但不要通过强制实行从根本上威胁自愿市场参与的修改来阻碍关键电力脱碳投资。」(ESG Today 2026-04-27

(三)GHG Protocol 与 ISO 宣布合并。 2026 年 7 月 29 日官方公告逐字:「GHGP 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把各自的公司碳核算标准合并为单一协调的全球核算标准……合并涵盖 GHGP 的范围一、二、三与 AMI 标准以及 ISO 的 14064-1 标准……这是 COP30 行动议程确定的关键里程碑。」同一公告确认 Scope 2 咨询收到来自 56 个国家的近 1,100 份反馈[一手逐字](GHG Protocol 博客 2026-07-29)。

「Scopes 1 and 2 are carefully defined … to ensure that two or more companies will not account for emissions in the same scope」——2004 年的那句话,在 2025 年变成了对「同一小时」的争夺:行业要保「年度匹配」,标准方要推「小时匹配」,然后两家标准组织宣布合并。 尺子没有被换掉,尺子正在被重做——而重做的过程中,报数的人(产业)和定标的人(标准组织)第一次在公开文件里对上了。

3.6 口径账的结算

把 3.1–3.5 收拢,一个公司「排放」这个数在生产线上经过的每一个选择点:

选择点 选项 标准规定
报告边界 权益份额法 / 运营控制 / 财务控制 公司自选其一(企业标准第 3 章)
范围包含 Scope 1+2 最低;Scope 3 可选 「至少应分别核算并报告范围一和范围二」
Scope 3 纳入 相关排放 ≥40% 总排放才须纳入目标 SBTi Criteria C4
Scope 2 算法 位置法 / 市场法 两个都报(双重报告)
Scope 3 数据 实测 / 平均数据法 / 支出法 支出法=货币价值×行业平均,标准允许
不确定性 「较高的不确定性可以接受」 标准自认
加总 「范围三排放不应跨公司加总」 标准自禁

七个选择点,标准规定的最严的一句是「至少报两个数」(Scope 2),最松的一句是「不确定性可以接受」(Scope 3)。 这就是「口径」这个词在本篇里的完整含义:不是标准没写,是标准把每个选择都写成了「自选」,然后在 Scope 3 那一栏把「估算」合法化了。


四、判据账:SBTi 的判据是怎么写下来、又被改掉的

这一节问本篇的第三个问题:「什么算数」这个判据,是谁写的、怎么变的。 本篇把 SBTi 从 2021 到 2026 的判据演变做成一条完整的时间线,每一格都有官方文件逐字。

4.1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判据在场(V1.0)

SBTi《企业净零标准》V1.0 的核心判据(全部经 Wayback 发布日快照取回原件逐字)[一手逐字](Net-Zero Standard V1.0):

净零定义:「将范围一、二、三排放降至零或降至与合格 1.5°C 路径下全球或部门层面净零排放一致的残余水平;在净零目标年中和任何残余排放及此后释放的温室气体。」(p.8) C12 碳信用条款:「碳信用的使用不得被计入公司近期或长期科学碳目标进度的减排量。碳信用只能被视为中和残余排放(见 C28)或资助其科学碳目标之外的额外气候减缓(见 R10)的选项。中和条款:「尽管多数公司通过其长期科学碳目标至少减排 90%,仍可能有残余排放存留;这些排放必须被中和,方能达到净零排放和对气候无影响的状态。」(2.3 节) 残余水平的依据:「要达到这些条件,到 2050 年经济范围至少减排 90% 决定了多数公司的残余排放水平,如跨部门路径所示。IEA 的净零排放(NZE)情景——2020 至 2050 年间能源与工业过程 CO2 减排 95%——一直是这一计算的重要参考。」(路径章节) C7 Scope 3 覆盖:「长期科学碳目标的边界应覆盖至少 90% 的总范围三排放。」

2021 年的判据是全的:净零定义在场(90% 语境在场)、碳信用禁令在场(C12)、中和条款在场(C28)、残余水平依据在场(90%+95%)。 这套判据的立场是:碳信用不能换减排进度,只能中和残余、资助额外。这就是「判据在场」的标准画像。

4.2 2024 年 4 月 9 日:判据被造尺人自己改(董事会声明)

2024 年 4 月 9 日,SBTi 董事会发布声明(官方原文逐字取回)[一手逐字](SBTi 董事会声明 2024-04-09):

「在承认该议题存在健康持续的辩论的同时,SBTi 认为,若得到基于科学证据的政策、标准与程序适当支持,使用环境属性证书(EAC)用于范围三减排可以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额外工具。因此,SBTi 已决定将此类证书用于范围三减排的用途扩展到现行限制之外。」(Consequently, SBTi has decided to extend their use for the purpose of abatement of Scope 3 related emissions beyond the current limits.)

同一声明里还写着:「SBTi 不会开始验证碳信用质量。其他实体更适合从事该活动。

随后的三天发生了什么(全部有据):

  • 2024-04-10:员工公开信(据路透/法新社等报道;付费墙正文未取回,作 [多源交叉] 不承重细节),据公开报道约 90 名员工联署;
  • 2024-04-12:SBTi 发布澄清声明,逐字:「SBTi 现行标准未作任何改变。范围三 EAC 的任何使用都将以证据为依据。」[一手逐字](同一官方页面)
  • 2024 年 4 月至 5 月:技术咨询组成员 Stephan Singer 辞职(据 Grist/ImpactAlpha 转引金融时报;正文未取回,作 [多源交叉])。纠错登记:John Kerry 不是 SBTi 董事会成员、没有辞职事件——他是外部游说方(据路透 2024-04-22 分析报道,正文付费墙未取回);辞职者是技术咨询组成员 Stephan Singer。本篇不评价任何当事人。
  • 2024-07-30:SBTi 发布技术出版物,宣布碳信用用于范围三的立场决策推迟至 2025 年(据 C 捆取回的一手文件,URL 见来源清单)[需亲核]。

这一格是本篇的核心:一个标准组织在自己的标准里写了「碳信用不得计入减排进度」(C12),然后由同一个组织的董事会宣布「扩展到现行限制之外」——判据还在,写判据的人先改了口。 而「现行标准未作任何改变」那句澄清,恰好证明了另一件事:声明与标准的错位是公开的——声明想改、标准还没改、而公司已经开始按声明走了。

4.3 2025 年 3 月 18 日与 11 月 6 日:两轮公开咨询草案

2025-03-18,SBTi 发布 V2.0 第一份咨询草案(官方新闻页确认日期),草案核心变化之一是移除固定目标设定边界(67% Scope 3 覆盖 / 90% 减排线)[多源交叉](草案原文经 C 捆取回,第一稿直链已失效、以第二稿存档件作存在性旁证,逐字句不承重);2025-11-06,第二份咨询草案发布。edie 2026-06-11 报道确认两轮咨询与 1,000+ 组织反馈[多源交叉](edie);第二稿的官方配套解释文档存档件(2025-11-25 快照)可公开取回[一手逐字](第二稿配套解释文档存档)。

4.4 2026 年 6 月 11 日:V2.0 正式发布——净零目标变为可选

2026 年 6 月 11 日,SBTi 正式发布 V2.0(官方新闻稿逐字)[一手逐字](SBTi 发布 V2.0 新闻稿):

「今天,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发布了其《企业净零标准》2.0 版,标志着企业气候行动的演变……该标准经历了包括两轮公共咨询、试点测试与专家工作组意见在内的严格流程,之后经 SBTi 独立技术委员会批准并由董事会采纳。」

V2.0 正文(主笔亲核逐字)[一手逐字](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2.0, June 2026):

「净零目标将范围一、二、三的近期与长期目标与净零目标年的残余排放中和结合在一起。净零目标对全部公司而言是可选的。」(Net-zero targets combine scope 1, 2, and 3 near-term and long-term targets, together with the neutralization of residual emissions at the net-zero target year. Net-zero targets are optional for all companies.)(Table 1 说明,p.8) Table 1 的完整要求表:近期目标(5 年):范围一「所有公司必须」、范围二「所有公司必须」、范围三「仅 A 类公司必须」;长期目标(2050 年前达残余水平):范围一「取决于目标设定方法」、范围二「全部公司可选」、范围三「全部公司可选」。 碳信用定位(执行摘要):「V2.0 对高质量碳信用与其他气候贡献的使用采取平衡方法——作为公司削减碳足迹的补充而非替代,通过一项自愿识别计划。」(as a complement and not a substitute to companies reducing their carbon footprint, through a voluntary recognition program) C43.1(持续排放责任 OER):「为 OER 识别计划支持的经核证减缓成果不得计入目标范围一、二、三的实施,也不得从温室气体清单中净额扣减。R37.2(未达标时的移除购买):「公司未达标时建议自愿购买碳移除;此类移除不得计入目标进度。2035 意图:「计划从 2035 年起强制持续排放责任,并要求在净零时中和残余排放。」(The intention is to mandate ongoing emissions responsibility from 2035, with requirements to neutralize residual emissions at net-zero.) 版本历史(同一文件内):V1.0 2021-10-28 → V1.1 2023-04-11 → V1.2 2024-03-13 → V1.3 2025-09-15(注明「为支持即将到来的 V2.0 的强制过渡期引入近期目标年份建议」)→ V1.3.1 2026-04-14(现行有效版)

配套的《Main Changes》文档(官方 PDF)确认全部流程日期[一手逐字](V2 Main Changes Document):

「修订发生于 2024 年 4 月至 2026 年 5 月……V2.0 于 2026 年 5 月 8 日经 SBTi 技术委员会批准、2026 年 5 月 21 日经董事会采纳。V2.0 自 2027 年 1 月 31 日起生效。V2.0 有 2027 年第一季度至 2028 年第一季度之间的过渡期:公司可在 2028 年 1 月 31 日前继续按 V1.3.1 提交目标。」

判据账的结算。 把 4.1–4.4 放在一条时间线上:

日期 事件 判据状态
2021-10-28 V1.0:净零定义+C12 碳信用禁令+90% 语境 判据在场、口径明确
2024-04-09 董事会声明:EAC 用途「扩展到现行限制之外」 判据被造尺人改口
2024-04-12 澄清「现行标准未作任何改变」 声明与标准错位公开化
2025-03-18 V2.0 草案一:移除固定边界 判据重写中
2025-11-06 V2.0 草案二 判据重写中
2026-06-11 V2.0 发布:净零目标可选、90% 线消失、碳信用走 OER「补充而非替代」 判据在场、口径重写
2027-01-31 V2.0 生效;V1.3.1 可用至 2028-01-31 两版并行

五年、一个组织、两份标准、两次改判。 2021 年「净零」是公司要攀的框架核心(虽然多数公司其实只做了近期目标);2026 年「净零目标」在标准自己的 Table 1 里变成「对全部公司可选」,必须的反而是 5 年近期目标。而碳信用从「不得计入减排进度」(C12)走到「补充而非替代」的自愿识别计划(OER)——句子还是句子,主语从「禁令」换成了「补充」——中间隔着一次董事会声明、一封员工公开信、一次辞职与两轮咨询。 这就是本篇说的「判据在场而口径缺席」最完整的档案:判据从来没有缺席过——2026 年的判据比 2021 年写得还细(C 编号到 C43);缺席的是「什么算数」的稳定性。

一个必须写清的边界。 本篇裁的是 SBTi 判据的变化史与公开文档,不裁 V2.0 的对错:V2.0 的支持者会说「净零目标可选但近期目标必选,实际上更严格」;批评者会说「把净零从核心降为可选是标准倒退」。两种解读都有文档支持(Table 1 的「必须/可选」两栏就在同一张表上),本篇只登记变化,不站队。


五、记分账:碳信用把什么记成了什么

这一节问本篇的第四个问题:当「别处不排」被记成「我的减了」,这个「记」字是怎么运作的,以及两边各自的一手文件说了什么。

5.1 碳信用的定义与四条核心原则(ICVCM)

自愿碳市场诚信委员会(ICVCM)2024 年 1 月发布的《核心碳原则》V2 与《定义》文档,逐字如下[一手逐字](ICVCM CCP Section 2ICVCM Definitions):

碳信用(carbon credit)定义:「由碳信用项目签发的可交易无形资产,代表对大气造成的、相当于一公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减排或移除。其计算方式为:基线情景下的温室气体排放或移除量,与缓解活动实际发生的排放或移除量之间的差,再加上任何泄漏调整。碳信用通过电子登记簿进行唯一序列化编号、签发、追踪,以及注销或行政作废。」 额外性(Additionality):「缓解活动的减排量或移除量必须是额外的,即:若没有碳信用收入所创造的激励,这些减排或移除本不会发生。」 永久性(Permanence):「减排量或移除量必须是永久性的;若存在逆转风险,则必须有措施应对这些风险并对逆转作出补偿。」 稳健量化(Robust quantification):「减排量或移除量必须以保守方法、完整性与可靠科学方法为基础,得到稳健的量化。」 不双重计算(No double counting):「减排量或移除量不得被双重计算,即在实现缓解目标时只能被计入一次。双重计算包括双重发放、双重主张与双重使用。」

注意定义里的关键词:「基线情景」(baseline scenario)。 一个碳信用的量,不是测出来的,是两个反事实之差——「如果项目不发生会怎样」(基线)减去「项目发生了实际怎样」。这把整件事变成了一个反事实问题:基线是谁定的、怎么定的,决定了一个信用里有多少是「真减排」。

5.2 学术侧:对基线的高估指控(全文或官方摘要逐字)

(一)Badgley et al. 2022(Global Change Biology 28(4):1433-1445,Peer-reviewed,摘要+全文取回)[一手逐字](DOI 10.1111/gcb.15943PMC 全文):

「我们提供直接证据表明,用粗糙的区域碳平均值与项目作比较,已导致系统性过度签发:在我们分析的信用中,过度签发达 3,000 万吨 tCO2e(90% CI 2,050 万–3,860 万),即 29.4%(90% CI 20.1%–37.8%)。按近期市场价格,这些超额信用价值估计 4.1 亿美元(90% CI 2.8 亿–5.28 亿美元)。」 「加州森林抵消项目并未改善森林管理以储存额外碳,反而制造激励去产生不反映真实气候效益的抵消信用。」

(二)West et al. 2020(PNAS 117(39):24188-24194,Peer-reviewed,摘要+全文取回)[一手逐字](DOI 10.1073/pnas.2004334117PMC 全文):

「我们发现,签发信用所依据的基线假定了一个始终高于合成对照组反事实森林损失水平的毁林率。结果表明,被接受的碳信用量化方法高估了在避免毁林和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的影响。」(摘要) 「即便以 Maísa 项目为例,我们的结果表明,该项目截至 2017 年签发的 50,000 个可交易碳抵消中,有近 40% 可能并不真正具有额外性。我们找不到系统性证据表明样本中自愿项目(Maísa 除外)所主张的经认证碳抵消与毁林的额外减少相关。」(全文 Results/Discussion)

(三)Guizar-Coutiño et al. 2022(Conservation Biology 36(6):e13970——纠错登记:该文刊于 Conservation Biology,不是 PNAS)(摘要取回)[一手逐字](DOI 10.1111/cobi.13970):

「在实施的最初 5 年里,项目区内毁林与匹配的反事实像元相比减少了 47%(95% CI 24–68),退化率低 58%(95% CI 49–63)。」

注意:这是三方里唯一一个「项目有效」的同行评议结果——40 个 VCS 认证项目 9 国样本、像元匹配法、前 5 年显著有效。同一片森林,三个同行评议研究得出「高估」(Badgley/West)与「有效」(Guizar-Coutiño)并存的结果——差异全在「反事实怎么构造」。

(四)Haya et al. 2023(伯克利碳交易项目报告,官方 PDF 取回)[一手逐字](Quality assessment of REDD+ carbon credit projects):

「本研究的一个关键发现是:REDD+ 信用签发方法学在所有质量要素上的过度签发有多普遍、多严重。此前发表的研究发现,仅基线缺陷一项就可能造成 92% 的过度签发(即:项目签发的信用量是其气候效益的 13 倍)。由于过度签发在各个要素间复合累积,Verra 的 REDD+ 项目中,可能只有极小一部分信用代表真实减排。」

(五)「88%」这个数字的档案(纠错登记):公众讨论中流传的「88% 的碳信用不是真减排」出自 Probst et al. 2023 年 7 月的研究预印本(Research Square):「我们的结果表明,自愿碳市场中这四个部门的总信用量中有 88% 不构成真实减排。」[一手逐字](预印本)。其最终同行评议版 2024 年 11 月发表于 Nature Communications,数字改了:「我们估计,在被调查项目已签发的碳信用中,构成真实减排的不足 16%:炉灶类 11%,SF6 销毁类 16%,避免毁林类 25%,HFC-23 削减类 68%;风电与改进森林管理项目没有统计上显著的减排。」[一手逐字](Nature Communications 2024)。美国政府问责署(GAO)2023 年报告(经互联网档案馆存档件取回)转述的是预印本数字:「一项综合多部门项目研究的评估估计,这些项目 88% 的信用是过度签发的结果,不构成实际减排。」[一手逐字](GAO 2023 存档)。「88%」只存在于预印本与二手转述,最终同行评议版数字是「不足 16% 构成真实减排」——两个数字方向一致但刻度不同,引用时必须注明版本。

5.3 标准制定者侧:Verra 的反驳与新方法学

(一)Verra 2023-01-18 官方回应《卫报》[一手逐字](Verra 回应):

「《卫报》与 Die Zeit 和 SourceMaterial 合作,错误地声称 Verra 认证的 REDD 项目持续且实质性地过度签发碳信用。该文的说法基于使用『合成对照』或类似方法的研究,这些方法未考虑导致毁林的项目特定因素,因此严重误算了 REDD 项目的影响。我们了解 West et al. 2020 与 2023 以及 Guizar-Coutiño et al. 2022 的研究……它们得出错误结论,因为它们依赖的合成对照未能准确代表项目区项目实施前的状况——这一点研究作者自己也承认。」

(二)Verra 2023-01-31 技术评审(带浏览器 UA+Referer 取回)[一手逐字](Verra Technical Review):

「《卫报》将它的『进一步分析』集中在 West 等两项研究所评审的 36 个 REDD 项目中的 29 个上,以得出一个耸人听闻的结论:这些项目的信用中有 94% 本不应签发。Verra 的技术评审发现:该文章及支撑它的三项研究中的两项『明显不可靠』。」

(三)Verra 2023-11-27 新方法学发布(官方新闻稿)[一手逐字](Verra 新方法学):

「在新方法学下,Verra 现在将主导和管理基线设定过程,使用满足严格要求的管辖区级数据……Verra 已公布所有现行『避免计划外毁林』(AUD)项目如何过渡到新方法学的详细路线图。」

(四)市场自己的数字:自愿碳市场正在收缩。 Ecosystem Marketplace(Forest Trends)《2024 年自愿碳市场现状》报告(官方 PDF)[一手逐字](SOVCM 2024):

「2023 年,自愿碳市场(VCM)的交易量与交易额连续第二年自 2021 年峰值收缩,报告交易量同比下降 56%。VCM 报告交易总额为 7.23 亿美元,比上年下降 61%。2023 年 VCM 交易量收缩至总计 1.11 亿吨 CO2e,较 2022 年下降 56%。VCM 信用每吨 CO2e 平均价格较 2022 年创纪录高位下降 11%,至 2023 年的每吨 6.53 美元。」

而「移除 vs 减排」的市场结构(牛津《二氧化碳移除现状 2024》经互联网档案馆存档件取回)[一手逐字](State of CDR 2024 存档):

「VCM 上注销的碳信用绝大多数与避免或减少排放的项目有关,而非移除碳。2023 年,CDR 信用占 VCM 售出信用总量不足 10%。新型 CDR 方法每年贡献 130 万吨 CO2 移除——不到总 CDR 的 0.1%。」

5.4 记分账的结算

一个碳信用的生命周期是:项目方定基线(反事实)→ 标准方审方法学 → 独立审定人核量 → 登记簿签发 → 购买方注销(声称抵销了自己的排放)。 学术侧与标准侧的分歧全部集中在第一格——基线怎么定

  • 学术侧:基线系统性偏高 → 信用系统性高估(West 的 Maísa 40%、Badgley 的 29.4%、Haya 转引的 92%、Probst 的预印本 88%/终版 <16%)
  • 标准侧:合成对照方法学有误 → 高估指控不成立(Verra 的「patently unreliable」),并以新方法学把基线设定权收归自己(2023-11-27)

两边都引用「反事实」这把尺,只是对「项目不发生会怎样」的答案不同。而这把尺本身没有真值——这正是记分账的本质:碳信用不是「测」出来的,是「比」出来的;比的标准不同,分数就不同。 2023 年市场用脚投票(量 -56%、值 -61%),2024–2026 年标准方开始重写方法学——市场对「记分不可信」的反应不是讨论,是撤退。


六、国家账:巴黎协定把「算」做成了规则

这一节问本篇的第五个问题:在国家层面,同一个「怎么算、算不算、谁批」的问题,是怎么被做成规则的——以及它和公司层面的账有什么不同。 因为国家账是公司账的对照系:它存在的时间更长、规则更细、而且有「相应调整」这个公司账里没有的机制。

6.1 巴黎协定的三处条文

第 4.1 条(净零目标的源头):「为达成第 2 条所设长期温控目标,各缔约方力求尽快使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以便……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人为排放源与汇清除之间的平衡。」(逐字见第二节 2.1,全文无「net zero」字样)[一手逐字](巴黎协定

第 4.2 条(NDC 义务):「每一缔约方应编制、通报并保持其打算实现的连续国家自主贡献。缔约方应采取国内减缓措施,以实现此类贡献的目标。」[一手逐字](同上)

第 6.2 条(合作方法,禁止双重计算):「缔约方在自愿参与涉及为履行国家自主贡献而使用国际转让减缓成果的合作方法时……应采用稳健的核算,除其他外确保避免双重计算,且与作为本协定缔约方会议的缔约方大会通过的指南一致。」[一手逐字](同上)

第 6.4 条(机制):「兹在作为本协定缔约方会议的缔约方大会的授权与指导下,建立一个旨在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并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供缔约方自愿使用……并旨在:(一)促进减缓;(四)实现全球排放的整体减缓。」[一手逐字](同上)

三个条文里藏着公司账没有的两件东西:「连续」(successive)——NDC 是每一轮都要更新的义务;「避免双重计算」——第 6 条把「同一吨减排只算一次」写成了国际法的硬要求。

6.2 格拉斯哥规则手册:相应调整

2021 年 COP26 通过的第 6 条规则手册(格拉斯哥气候公约)把上述原则落地。纠错登记(任务书级):规则手册的决议编号是 2/CMA.3(第 6.2 条指南)与 3/CMA.3(第 6.4 条机制规则),不是坊间常写的「3/CMA.3 与 5/CMA.3」——5/CMA.3 是第 13 条透明度框架的方法学问题,与第 6 条无关(经 FCCC/PA/CMA/2021/10/Add.1 目录逐字核对)[一手逐字](CMA.3 决定汇编)。

2/CMA.3 附件 B 第 7 段(相应调整):「每个参与缔约方应以确保透明度、准确性、完整性、可比性与一致性的方式应用相应调整;确保参与合作方法不会在 NDC 实施期之内及之间导致参与缔约方整体排放净增加;并确保相应调整具有代表性且与该缔约方的 NDC 实施和实现情况一致。」[一手逐字](同上)

3/CMA.3 附件定义 I.1(b)(机制单位):「『第 6 条第 4 款减排量』(A6.4ER)系为依第 6 条第 4–6 款实现的减缓成果签发的减排量,以二氧化碳当量计,1 单位等于 1 吨二氧化碳当量。」[一手逐字](同上)

「相应调整」是公司账里不存在的一件东西: 当 A 国把一吨减排成果卖给 B 国时,A 国必须在自己的账上把这一吨减掉(相应调整),否则同一个减排就被 A、B 两国各算一次。这是国际法第一次把「双重计算」做成可操作的会计规则——而公司账(GHG Protocol §9.6)面对同样的双重计算,写的是「固有组成部分」与「不应加总」。同一个词,两种待遇:国家账做成了硬规则,公司账做成了免责声明。

6.3 国家账与公司账的方法学关系

纠错登记(任务书级):「国家清单用 IPCC 指南、公司核算用 GHG Protocol」这句话没有单一官方出处——它需要双源拼接:

  • IPCC 侧:2019 年修订版官方名称为「2006 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的 2019 年修订」,由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工作队(TFI)负责[一手逐字](IPCC 2019 修订页)。
  • GHG Protocol 侧:企业标准自己写「其工具与 IPCC 为国家层面排放编制提出的方法学一致(IPCC, 1996),并经改造使其对非技术性公司员工友好、提高公司层面的数据准确性」[一手逐字](Corporate Standard,第 2 章);标准页则写「GHG Protocol 为世界上几乎所有公司温室气体报告项目提供核算平台」[一手逐字](GHG Protocol 标准页)。

即:公司账以国家方法学为底层、但对象是公司;国家账与公司账不是同一本账。 最直观的证据:公司的 Scope 1 边界与国家清单的领土边界不同;公司可以选权益法/控制法,国家不能选。两本账各有各的尺,而「这家公司的排放占全球 X%」这类句子,是把两把尺的读数硬拼在一起。

6.4 国家账上的数字:UNEP 排放缺口报告 2024

UNEP《排放缺口报告 2024》(执行摘要与前言逐字取回)[一手逐字](EGR 2024):

「现行政策下继续现有减缓努力,估计可将本世纪全球升温限制在最高 3.1°C(范围 1.9–3.8)。」(执行摘要点 7)——纠错登记(任务书级):现行政策对应 3.1°C,不是 2.6°C;2.6°C 是前言所称「最佳情形」即有条件 NDC 情景的数字。 「无条件或有条件 NDC 情景将这些预测分别降至 2.8°C(范围 1.9–3.7)与 2.6°C(范围 1.9–3.6),置信度均至少 66%。」(执行摘要点 6) 「若同时完全实施有条件 NDC 与净零承诺,该情景估计可将本世纪升温限制在 1.9°C(范围 1.8–2.3,>66%)。」(执行摘要点 6) 「要将升温限制在 2°C 以下,2030 年年度排放需比现行无条件 NDC 所隐含的低 14 GtCO2e(范围 13–16);限制在 1.5°C 则需低 22 GtCO2e(范围 21–24)。」(执行摘要点 4) 「截至 2024 年 6 月 1 日,101 个缔约方(代表 107 个国家)覆盖全球约 82% 的温室气体排放,已通过法律(28 个缔约方)、政策文件如 NDC 或长期战略(56 个)、或高级政府官员宣布(17 个)采用了净零承诺。」(执行摘要点 4)

国家账上的关键数字:净零承诺覆盖了 82% 的全球排放——而把「承诺」与「升温预测」放在同一份报告里看,承诺的兑现程度直接就是升温预测的分母。 UNEP 的 3.1°C(现行政策)vs 1.9°C(NDC+净零承诺全兑现)之间差的 1.2°C,就是「承诺」两个字在温度尺上的全部权重。

6.5 NDC 的更新节奏与综合报告

纠错登记(任务书级):任务书预置的「2025-02-11 第一轮 NDC 3.0 综合报告」不存在——2025-02-10 是 NDC 3.0 提交截止日(仅 13 国按时提交),UNFCCC 秘书处当天未发布综合报告。UNFCCC 官方 NDC 综合报告实际于 2025-10-28 发布(FCCC/PA/CMA/2025/8,供 COP30/CMA.7)[一手逐字](FCCC/PA/CMA/2025/8):

「本报告综合了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间 64 个缔约方通报并登记在册的 64 份新国家自主贡献的信息。」(Summary 第 1 段) 「本报告所涉 NDC 覆盖 2019 年全球总排放(不含 LULUCF)的约 30%。」(第 31 段)

注意第二个数字:最新一轮 NDC(NDC 3.0)覆盖全球排放约 30%——而净零承诺覆盖 82%。 承诺的覆盖率(82%)与承诺落到正式 NDC 文件后的覆盖率(30%)之间的缺口,是本章最锋利的一格:「承诺」和「文件里的承诺」之间本身就有一道沟。

6.6 国家账的结算

国家账给本篇的裁决提供了三件公司账没有的东西:①「相应调整」——把双重计算做成硬规则的先例;②「连续」——NDC 必须一轮一轮更新的义务;③ 一个可以对照的差距——净零承诺覆盖 82% 排放、最新 NDC 覆盖约 30%、而升温预测在「现行政策 3.1°C」与「全部兑现 1.9°C」之间。 公司账缺的正是这三样:没有相应调整(只有「固有组成部分」的自认)、没有连续义务(SBTi 的「承诺移除」是唯一惩罚)、没有对账表(没有任何机构公布承诺-执行对照)。


七、进度账:承诺与减排之间,没有人在对账

这一节问本篇的第六个问题:有没有任何机构在公布「承诺 → 实际减排」的对照表? 答案将决定「净零承诺」到底是「进度报告」还是「信」。六个证据,全部一手:

证据一:Net Zero Tracker 的承诺统计与质量评估。 全球最大承诺跟踪机构(NZT)2026-08-02 实时数据:国家 139/198、地区 202/721、城市 324/1,185、公司 1,271/1,987;覆盖全球 74% 排放、77% GDP(PPP)、79% 人口——并注明「我们只计入国家层面目标,不含次国家级」[一手逐字](zerotracker.net)。其 2025 年《净零盘点》逐字[一手逐字](Net Zero Stocktake 2025):

「这些承诺合计覆盖全球至少 74% 的温室气体排放、77% 的全球 GDP(PPP)、79% 的人口。与 2024 年相比,排放覆盖下降 13 个百分点、GDP 下降 16 个百分点、人口下降 9 个百分点。」(注:美国联邦政府 2025 年退出使 GDP 覆盖从 93% 降至 77%——「The U.S. federal government’s withdrawal cut global net zero coverage from 93% to 77% of GDP.」) 「目标完整性:达到我们『起跑线』最低程序与实质要求的公司仅 7%(90/1,245)、地区 6.5%(14/216)、城市 4%(13/337)。」 「没有配套计划的承诺不能被视作可信承诺。目标本身不是气候雄心的可靠代理指标……全球范围内,设有净零目标的 Forbes Global 2000 公司中仅略超三分之二(1,245 家中的 860 家)有配套计划,其余 385 家——接近三分之一——没有清晰路线图。」

纠错登记(任务书级):NZT 的公司口径是「按年收入全球最大 2,000 家上市公司」(Forbes Global 2000,1,987 家),不是 Fortune 500——全站无 Fortune 500 字样。「90%+ GDP 覆盖」是 2024 年的旧数字,2025 年美国退出后是 77%。

证据二:SBTi 的漏斗——它记什么、不记什么。 官方仪表盘字段只有三种目标状态(已设/已承诺/已移除)与四个汇总数(13,906/11,616/2,712/2,448),没有任何「公司相对目标的实际排放结果」字段[一手逐字](SBTi 仪表盘)。SBTi 的《2022 监测报告》逐字说明它自己的「进度跟踪」是什么[一手逐字](SBTi Monitoring Report 2022):

「为支持科学碳目标的责任机制,SBTi 要求所有设目标组织每年公开报告全公司温室气体清单及相对已发布目标的进度。」(脚注明确:进度复核基于 CDP 问卷回复+公开渠道案头研究——即「公司说自己报告了什么」,非独立测量排放) 「超过四分之三(76%)的科学碳目标公司以某种形式公开报告了目标进度。2022 年,1,186 家有科学碳目标的公司中,超过一半(53%)对其全部近期与长期目标完整报告了进度。」

注意这句的动词:「report」(报告)的是公司,「review」(复核)的是 SBTi——复核的对象是「有没有报告」,不是「报的数对不对」。

证据三:学术实证——目标失败几乎没有后果。 Jiang, Kim & Lu(纽约大学/加州伯克利/哈佛商学院)2025 年 1 月发表于 Nature Climate Change(Peer-reviewed,全文取回)[一手逐字](Jiang et al. 2025):

「共有 1,041 家公司设有 2020 年到期的排放目标,其中 88 家(9%)未达标、320 家(31%)目标『消失』。我们发现对目标结果的责任机制与认知度都很有限。88 家未达标公司中只有 3 家被媒体覆盖。一家公司 2020 年排放目标失败后,我们未观察到显著的市场反应、媒体情绪变化、环境评分变化或环境相关股东提案。」 「目标结果不易获得,三分之一的目标在不披露结果的情况下消失。目标失败不伴随负面后果,而宣布目标给公司带来收益。」

配套的《Nature Climate Change》新闻与观点文章(Tang & Zhang 2025)标题即《Empty promises for emissions targets》,逐字:「责任机制是把承诺与结果粘合的粘合剂。如今一项关于企业碳排放目标的研究揭示,公司对其目标的责任机制很有限,未达标几乎不引发公众反弹。」[一手逐字](News & Views

证据四:对照系——EU ETS 为什么不同。 前面第三节已引:EU ETS 有法定 MRR 监测、有认可核查机构(AVR)、有配额履约义务、有官方减排数字(电力工业 2023 年较 2005 年 -47%,2023 年单年 -16.5% 为迄今最大降幅[一手逐字](COM(2024) 538))。承诺领域没有的「强制+核查+对账」三件套,EU ETS 全有。

证据五:官方对「核查者独立性」的残余风险自认。 欧盟委员会 EU ETS 核查指南(MRR Guidance No. 8)逐字[一手逐字](MRR Guidance No. 8):

「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核查机构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与财务关系,这有时引发对核查机构公正性与独立性的质疑。虽然原则上已建立认可体系以确保公正与独立,但过于宽纵的核查意见或流于表面的核查(例如由低得不现实的费用诱发)仍有残余风险。」

连强制体系的官方指南都承认「残余风险」——这恰好说明强制体系与自愿体系的差别不在「有没有残余风险」,而在「风险有没有被写进制度」。

证据六:造尺人自己写的边界(Net Zero Tracker 与 SBTi)。 「承诺执行跟踪缺失」这一格,本篇按 runbook 规矩区分「按方法检索不到」与「不存在」:「检索不到」的是任何机构发布的「已验证目标公司实际达成率」统计表(SBTi/NZT/监管者都没有);「不存在」有三层一手证据——SBTi 仪表盘无结果字段、SBTi 监测报告复核的是自我披露、Jiang et al. 2025 实测 320/1,041 目标「消失」且失败无后果。

进度账的结算。 六件证据排成一行:承诺有统计(NZT 74% 排放/77% GDP)、有质量评级(起跑线达标率 7%)、有漏斗(13,906→11,616→2,712→2,448)、有自我披露复核(53% 完整报告)、有失败无后果的实证(88 家失败 3 家见报)、而没有任何一张「承诺 → 实际排放」的对账表。 而对照系 EU ETS 提供了那张表存在时的样子(-47%)。「净零承诺」这个现象的全部制度结构,就是一张没有第二栏的进度表:第一栏是承诺,第二栏是空白。


八、边界账:谁在替承诺背书,以及「漂绿」这个词的制度史

这一节问本篇的第七个问题:「谁批」这个环节——验证者、造尺人、监管者——各自的位置与边界在哪里。 因为「判据在场而口径缺席」的第三环(谁批)决定了承诺的重量。

8.1 SBTi 自己的钱从哪里来

SBTi 官方「我们的资助方」页(2025-03 状态)逐字[一手逐字](SBTi 资助方页):

「截至 2024 年 12 月的 12 个月内:收入 72.8% 来自核心资助、24.6% 来自验证服务费、2.6% 来自项目专项资助。我们的资助方(截至 2025 年 3 月):Climate Arc(项目专项)、宜家基金会(核心)、Laudes 基金会(项目专项)。过往资助方:Amazon(核心)、Arcelor Mittal(项目专项)、贝佐斯地球基金(核心)、彭博慈善(项目专项)等。」

2024-01-30 官方新闻逐字确认两笔各 1,800 万美元的核心资助[一手逐字](SBTi scale-up 新闻):

「宜家基金会 1,800 万美元资助承诺现已落实……这与 SBTi 另一主要资助方贝佐斯地球基金提供的 1,800 万美元相当,该基金自 2021 年以来对 SBTi 的显著扩张至关重要。」

注意两件事:① 验证服务费占收入近四分之一——SBTi 对「被验证方」收费(每家公司设目标要交验证费),这是它收入结构的一部分(官方写明);② 核心资助方(贝佐斯地球基金)在 2025-03 状态页上已降为「过往资助方」。本篇照登这两件事实,不从中推出任何「腐败」结论——它们是 SBTi 自己公开写的收入结构。

8.2 「漂绿」一词的制度化:欧盟/英国/美国三份文件

(一)欧盟指令 (EU) 2024/825(2024-02-28 通过,序言第 12 段)——对「基于抵消的产品环保声明」的禁令[一手逐字](EUR-Lex):

「尤其应禁止基于温室气体排放抵消、宣称产品(商品或服务)在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具有中性、减少或正面环境影响的声明。此类声明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被禁止……此类声明的例子有『气候中性』『CO2 中性认证』『碳正』『气候净零』『气候补偿』。此类声明仅在基于产品实际生命周期影响、而非基于产品价值链之外的温室气体排放抵消时才应被允许。」

注意这段话的对象:产品声明。 欧盟禁止的是「这瓶饮料气候中性」——因为那是拿价值链外的抵消给产品背书。公司层面的净零承诺不在禁令范围内(公司承诺有另一套规则在谈,见下)。这条界线本身值得记录:同一件事(用抵消背书),对产品是禁令,对公司是自愿计划。

(二)欧盟绿色声明指令提案(2023-03-22,COM/2023/166,截至取证日仍未通过)[一手逐字](提案状态页)。欧盟委员会同一页给出背景数字:「53% 的绿色声明给出模糊、误导或无依据的信息;40% 的声明无佐证;一半的绿色标签验证薄弱或不存在。」[一手逐字](同上)

(三)英国 CMA《绿色声明准则》(2021-09-20)——六原则逐字[一手逐字](CMA Green Claims Code):

「声明必须真实准确;声明必须清晰无歧义;声明不得省略或隐瞒重要的相关信息;比较必须公平而有意义;声明必须考虑产品或服务的完整生命周期;声明必须可证实。」

(四)美国 FTC《绿色指南》——现行文本仍为 2012 年版(eCFR 官方文本)[一手逐字](eCFR §260.2):

「营销者必须确保其声明的所有合理解读在作出声明前都是真实、不误导且有合理依据支撑的……就环境营销声明而言,合理依据通常要求有胜任且可靠的科学证据。」

纠错登记:FTC 2023-12 的绿色指南修订草案(拟新增碳中和/碳抵消章节)本篇按多种方法取不回(ftc.gov 403、联邦公报验证码拦截、govinfo 404、Wayback 无存档),列为诚实空位,不引用任何二手转述。

边界账的结算。 「漂绿」这个词的制度史表明:监管者盯的是「产品声明」与「营销声明」,标准组织管的是「公司目标」,而两者之间(公司层面净零承诺的表述)恰恰是监管真空——欧盟禁令只管产品、绿色声明指令还在提案、CMA 只管营销话术、FTC 还是 2012 年的文本。当监管者把「谁批」这个问题的答案写成「第三方专家验证」(2024/825 序言第 4 段:「此类声明还应由第三方专家验证」)时,第三方是谁、标准是什么、谁来验证第三方——这些环节在 2026 年仍然没有一处成文的系统。


九、母题收口:一把尺,三笔账,一个没有第二栏的进度表

把七笔账收拢,本篇的裁决可以写成三句话:

第一句:判据在场。 这不是一个「没人写规则」的领域。GHG Protocol 写了 15 个类别、SBTi 写了从 C1 到 C43 的条款、ICVCM 写了四条核心原则、巴黎协定写了「避免双重计算」、格拉斯哥规则手册写了「相应调整」、UN 专家组写了「尽可能接近零+永久移除」、ISO 写了「碳中和可抵消、净零不管」。规则的总量是惊人的——判据从来没有缺席过。

第二句:口径缺席。 但每一个关键的「数」都由报告人自选:边界(权益/控制)、范围(Scope 3 可选)、方法(位置/市场、支出/实测)、基年、数据源、谁来验证、什么算数(碳信用/移除/中和/承诺本身)。标准把每个选择都写成了「自选」,把「不确定性可以接受」写成了条款,把双重计算写成了「固有组成部分」。而造尺人自己在三年里改了两次判据——2024 年董事会声明扩大碳信用用途,2026 年 V2.0 把净零目标改成可选。

第三句:没有人公布那张把承诺连到减排的对账表。 有承诺统计(74% 排放)、有质量评级(起跑线 7%)、有漏斗(13,906→11,616→2,712→2,448)、有自我披露复核(53%)、有失败无后果(88 家失败 3 家见报)——没有对账表。 对照系存在:EU ETS 有 MRR、有核查、有履约、有 -47%,它的官方指南甚至自认「残余风险」——那正是「风险被写进制度」的样子。

计量学篇的对话(本篇不收口的理由在这里)。 计量学篇裁出三问尺:定义能不能让任何人都能复现、测量结果有没有随身携带不确定度、造尺人有没有把尺子送出去与人比对。用这把尺量碳核算:

三问 SI(计量学篇) 碳核算(本篇)
定义可复现吗 是——七定义常数固定,「数值没有不确定度」 部分——15 个类别与 C 条款可复现,但基线与估算不可复现(同主体同年度数可因口径而异)
不确定度随行吗 是——GUM 3.1.2「测量结果只有附不确定度陈述才算完整」 例外——标准说「较高的不确定性可以接受」
尺子送出去比吗 是——VIM3 溯源链、CIPM MRA 258 家互认 部分——SBTi 有第三方验证,但没有「承诺→执行」的互认链,也没有相应调整

SI 把「知道自己测不准多少」写成义务;GHG Protocol 把「测不准多少」写成可接受。这不是道德高下,是制度选择——而制度选择的后果是:SI 的每一个数都可以被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复现(2019 年七常数的意义),碳核算的每一个大数都取决于报告人先做了哪七个选择。

AI 评测篇的对话。 AI 评测篇的落点是「SWE-bench 退役 vs IPK 退役——同一动作两种制度」。本篇再补一格:SBTi 2024-04-09 声明是「造尺人自己改判据」,AI 评测的退役是「被测方宣布尺子作废」——同一个动作(尺子失效),三种制度形态:宣布退役(SWE-bench)、决议废止(IPK)、标准组织内部改判(SBTi)。 而三者的共同点:在每一种形态里,尺子的更换都发生在「没有外部对账者」的前提下——没有人在第三方位置同时看住尺子与被测者。

灵魂句。 本篇给「净零承诺」这个现象一句收口:

「净零承诺是一把判据在场而口径缺席的尺:承诺是写下来的,但那个数怎么算、谁来批、什么算数,全由承诺人自选。于是『我们承诺净零』与『我们在减排』可以同时为真——不是因为它们相连,而是因为从来没有人把这两个句子放进同一个账本。而当有人放进同一个账本时——就像 EU ETS 那样——那个账本不叫承诺,叫履约。」

给读者的工具(照 L5 篇的例)。 遇到任何一句「某公司/某国承诺净零」,不要问「它承诺了没有」,问四个问题:①它的数是哪个口径的(Scope 1+2 还是含 3;位置法还是市场法;支出法还是实测);②它的基年是哪一年(是排放峰值年还是随便哪年);③谁验证过它的承诺(SBTi 验证、审计师、还是自我声明);④它上一次公布的「相对承诺的实际排放」是哪一年、数字是多少。 前三个问题都有现成答案可查(披露文件、验证名单、仪表盘),第四个问题在大多数公司那里没有答案——而那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才是「净零」这两个字真正的第二栏。


十、诚实空位与取不回清单

本篇按纪律登记以下无法凭一手取回、或经检索不存在的格子,全部不作承重:

  1. SBTi 员工公开信与 Stephan Singer 辞职信的原文未取回(路透/金融时报/法新社正文付费墙与反爬;Grist/ImpactAlpha 转引作 [多源交叉])。据此本篇只承重「发生了员工公开信与一次辞职」这一事件事实与官方日期,不承重任何内部细节、人数或动机。
  2. John Kerry 与 SBTi 的关系:据路透 2024-04-22 分析报道(正文未取回),Kerry 是外部游说方而非董事会成员。本篇按 [多源交叉] 登记,不承重细节。
  3. FTC 绿色指南 2023-12 修订草案:按五种方法均取不回(ftc.gov 403、联邦公报验证码、govinfo 404、Wayback 无存档),全部列为空位。
  4. 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任何单一国家国内碳市场的细则:不在本篇范围(见去重分界第 8 条),不引用任何二手转述。
  5. SBTi 2022 年监测报告之后的「达成率」:不存在(证据见第七节),按「按方法检索不到+三重不存在证据」处理。
  6. 「Scope 3 占公司排放 80% 以上」:全网检索不到官方出处。官方口径是:SBTi 首席技术官博客「供应链排放平均是范围一排放的 11 倍,占总排放 70% 以上」[一手逐字](SBTi CTO 博客 2023-02-20)与 SBTi Criteria C4「相关范围三达到总排放 40% 以上须纳入目标」。「80%」无官方出处,本篇不引用。
  7. UN HLEG《Integrity Matters》un.org 原址 PDF:404;经成员机构 CEEW 官方镜像取回(内容逐字一致),已在正文标注。
  8. 牛津原则 2020 原版 smithschool URL:404;经牛津官方 CDN 与 2024 修订版两路取回,正文标注。
  9. unfccc.int 全部直连:被 Incapsula WAF 拦截(返回 JS 挑战页);巴黎协定、格拉斯哥规则手册、NDC 综合报告均经互联网档案馆 if_ 快照取回(200,真实 PDF,pdftotext 可读),正文链接均用存档 URL。
  10. 自愿碳市场的「2024 年全年」数据:本篇取证时最新的官方汇总报告是 SOVCM 2024(2023 年度数据);2024-2025 年市场量价无同口径官方汇总,未引用任何媒体估算。
  11. Verra 2023-01-18 回应页在裸 curl 下 403:经 Exa 抓取正文可用,已标注;其内容为官方声明原文。
  12. 本篇自己的限制(对称降格):本篇只覆盖英文一手文件(GHG Protocol/SBTi/UN/欧盟/美国体系),不覆盖中文碳市场文件;「承诺→执行」的对照以 2020 年到期目标为实证样本(Jiang et al. 2025),样本窗口有限;SBTi V2.0 的生效效果要到 2027 年 1 月 31 日之后才可观察——本篇裁的是到 2026-08-02 为止的文档状态,不预言 V2.0 的任何后果。

来源清单(编号对应正文引用)

  1. [一手逐字] GHG Protocol 标准页(92% Fortune 500)
  2. [一手逐字] SBTi 目标仪表盘(13,906/11,616/2,712/2,448)
  3. [一手逐字] 欧盟委员会 EU ETS 覆盖范围页(~10,000 设施、2024 海运)
  4. [一手逐字] Scope 3 标准 §5.4/§7.4/§9.6(15 类别/不确定性可接受/双重计算固有)
  5. [一手逐字] Scope 3 计算技术指南 §1.2(五种方法定义)
  6. [一手逐字] Net-Zero Standard V1.0 (Wayback)(定义/C12/90%/C7)
  7. [一手逐字] SBTi 董事会声明 2024-04-09(扩展 EAC;4-12 澄清)
  8. [一手逐字] SBTi 发布 V2.0 新闻稿(2026-06-11)
  9. [一手逐字] 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2.0 (PDF)(净零可选/Table 1/C43/OER/complement)
  10. [一手逐字] V2 Main Changes Document(TC 2026-05-08/董事会 05-21/生效 2027-01-31)
  11. [一手逐字] ICVCM CCP Section 2 (2024-01)(四原则)
  12. [一手逐字] ICVCM Definitions (2024-01)(碳信用定义)
  13. [一手逐字] Badgley et al. 2022, Global Change Biology(29.4%/4.1 亿美元)
  14. [一手逐字] West et al. 2020, PNAS(Maísa 40%)
  15. [一手逐字] Guizar-Coutiño et al. 2022, Conservation Biology(-47%)
  16. [一手逐字] Haya et al. 2023, Berkeley Carbon Trading Project(92%/13 倍)
  17. [一手逐字] Probst et al. 2023 预印本(88%)
  18. [一手逐字] Probst et al. 2024, Nature Communications(<16%)
  19. [一手逐字] GAO-23-105646 存档(转述 88%)
  20. [一手逐字] Verra 回应 Guardian 2023-01-18
  21. [一手逐字] Verra Technical Review 2023-01-31(94%/patently unreliable)
  22. [一手逐字] Verra 新方法学 2023-11-27
  23. [一手逐字] Ecosystem Marketplace SOVCM 2024(111 Mt/-56%/$723M/$6.53)
  24. [一手逐字] State of CDR 2024 存档(CDR <10%)
  25. [一手逐字] 巴黎协定 (Wayback)(4.1/4.2/6.2/6.4)
  26. [一手逐字] CMA.3 决定汇编 (Wayback)(2/CMA.3、3/CMA.3)
  27. [一手逐字] UNEP Emissions Gap Report 2024(3.1/2.8/2.6/1.9°C;14/22 Gt;82%)
  28. [一手逐字] UNFCCC NDC 综合报告 FCCC/PA/CMA/2025/8 (Wayback)(64 份/30%)
  29. [一手逐字] IPCC AR6 WGIII Annex I(三条定义)
  30. [一手逐字] UN HLEG Integrity Matters (CEEW 镜像)
  31. [一手逐字] ISO 14068-1:2023 预览(3.1.1/0.3)
  32. [一手逐字] Oxford Principles 2024(原则二)
  33. [一手逐字] 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S1/2/3、equity/control、透明度)
  34. [一手逐字] Scope 2 Guidance 2015(位置/市场/双重报告)
  35. [一手逐字] GHG Protocol 博客 2025-08-01(ISB 10:1)
  36. [一手逐字] Scope 2 公共咨询文件(小时匹配)
  37. [一手逐字] GHG Protocol 博客 2025-10-20
  38. [一手逐字] GHG Protocol 博客 2026-07-29(ISO 合并/1100 反馈)
  39. [一手逐字] NAM 信函 (Wayback)
  40. [多源交叉] ESG Today 2026-04-27(66 家联合信)
  41. [一手逐字] SBTi Criteria V5.3.1 C4(40% 门槛)
  42. [一手逐字] SBTi CTO 博客 2023-02-20(11 倍/70%)
  43. [一手逐字] Net Zero Tracker(139/198、1,271/1,987、74/77/79%)
  44. [一手逐字] Net Zero Stocktake 2025(7%/860/385/93→77%)
  45. [一手逐字] SBTi Monitoring Report 2022(76%/53%/self-disclosed)
  46. [一手逐字] Jiang, Kim & Lu 2025, Nature Climate Change(88/320/3)
  47. [一手逐字] Tang & Zhang 2025, Nature Climate Change N&V
  48. [一手逐字] COM(2024) 538 欧盟委员会年度报告(-47%/-16.5%)
  49. [一手逐字] Eurostat 温室气体排放账户(-50%/5.03 亿吨)
  50. [一手逐字] MRR (EU) 2018/2066
  51. [一手逐字] MRR Guidance No. 8(残余风险)
  52. [一手逐字] SBTi 资助方页(72.8/24.6/2.6%)
  53. [一手逐字] SBTi scale-up 新闻 2024-01-30($18m×2)
  54. [一手逐字] 欧盟指令 (EU) 2024/825(序言 12 段)
  55. [一手逐字] 绿色声明指令提案 COM/2023/166
  56. [一手逐字] 欧盟委员会绿色声明页(53%/40%)
  57. [一手逐字] CMA Green Claims Code
  58. [一手逐字] FTC Green Guides eCFR §260.2
  59. [一手逐字] V2.0 第二稿配套解释文档存档(两轮咨询存在性)
  60. [多源交叉] edie 2026-06-11(两轮咨询/1,000+ 组织)
  61. [一手逐字] IPCC 2019 修订页
  62. [一手逐字] Corporate Net-Zero Standard V1.3.1 现行版(版本历史 V1.0→V1.3.1)

本篇数据截止:2026-08-02。 本篇为认识论体检,不构成投资建议、购碳决策依据、公司披露指导,也不构成对任何标准组织、公司、研究者或监管机构的品格评价。